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11月26日公布的《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显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Z24CG-316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 中标金额:壹仟零叁拾捌万陆仟元整(小写:1038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36座纯电动公路客运客车、纯电动轻型厢式车 品牌:中通牌、中通牌 规格型号:LCK6829EV1A2、LCK5038XXYEV1 数量:15辆、1辆 单价:686000.00元、96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波、杨靖、许光彬、何平、张银松、戴永翔、陈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009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06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金粤大厦A座11层 联系方式:0564-7766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3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C幢1603 联系方式:0564-7060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话:0564-7060400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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