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1日收盘,志邦家居(603801)报收于12.97元,下跌2.85%,换手率2.0%,成交量8.68万手,成交额1.1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志邦家居主力资金净流出2103.28万元,占总成交额18.55%。
- 公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将于2024年11月27日开始,行权价格为18.58元/份。
交易信息汇总
志邦家居2024-11-21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03.28万元,占总成交额18.55%;游资资金净流入992.52万元,占总成交额8.75%;散户资金净流入1110.76万元,占总成交额9.79%。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06.745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 行权起始日:2024年 11月 27日
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3年 9月 19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 10月 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2024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授予日期:2023年 9月 19日
- 行权价格:19.28元/份
- 实际授予数量:449.99万份
实际授予人数:412人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4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28元/份调整为 18.58元/份。
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 本次行权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
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3年 9月 19日,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年 9月 18日届满。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3.50%,净利润增长率为15.53%,行权系数(K)≥1,行权比例=100%。
373名激励对象个人评价结果为优秀,其个人层面考核系数为 100%。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 授予日:2023年 9月 19日
- 行权数量:206.745万份
- 行权人数:373人
- 行权价格(调整后):18.58元/份
-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 行权安排:第一个可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2025年9月18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 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 王国金: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1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0.5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50%
- 吴俊涛: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1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0.5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50%
-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71人):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411.49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205.745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50%
- 合计(373人):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413.49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206.745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373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206.745万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激励计划》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37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206.745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志邦家居和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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