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4件张家港行(002839)作为相关当事人的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苏0582民初12333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顾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73723.89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4年5月10日,利息1860.48元、罚息169.21元、复利32.15元,自2024年5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判决日期:2024年9月3日
案号:(2024)苏0582民初12719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陈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90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4年5月20日,利息6340.21元、罚息9483.38元、复利1398.27元,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最高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判决日期:2024年9月18日
案号:(2024)苏0582民初12720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李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4年5月20日,罚息24979.13元、复利2969.31元,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最高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判决日期:2024年9月18日
案号:(2024)苏0582民初9533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张某、刘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归还借款本金116840.38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4年4月12日,利息1983.24元、罚息202.77元、复利24.16元,自2024年4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照年利率6.3%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判决日期:2024年9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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