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节能铁汉(300197)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3)鲁0322民初2249号
- 标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高青县人民法院
-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中节能某某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滨州市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575815.84元及利息(其中:1.质保金部分的利息,以331655.63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同期某某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剩余工程款部分(扣除质保金后)的利息,以3244160.21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即2023年8月3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同期某某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中节能某某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滨州市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 三、驳回原告滨州市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滨州市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被告:中节能某某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2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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