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7日收盘,力诺特玻(301188)报收于15.61元,上涨5.47%,换手率6.19%,成交量9.33万手,成交额1.4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力诺特玻主力资金净流入902.74万元,占总成交额6.32%。
- 股本股东变化:力诺特玻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涉及股份数量80,577,165股,占公司总股本34.66%。
- 公司公告:力诺特玻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
交易信息汇总
- 主力资金净流入902.74万元,占总成交额6.32%;
- 游资资金净流入349.37万元,占总成交额2.44%;
- 散户资金净流出1252.11万元,占总成交额8.76%。
股本股东变化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109,777股,于2021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后总股本为232,4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86,621,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3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788,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70%。
- 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500,000,000.00元,期限6年。截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转股股数为40,520股,公司总股本为232,450,52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80,577,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1,873,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3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一致,且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80,577,165股,占公司总股本34.6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577,1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14%。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2名。
- 具体解除限售情况:
- 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总数72,335,407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72,335,407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15,335,407股。
-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总数8,241,758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8,241,758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8,241,758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本次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80,577,165股,占公司总股本34.66%;无限售条件股份151,873,355股,占公司总股本65.34%。
-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0%;无限售条件股份232,450,52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
公司公告汇总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109,777股,于2021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32,4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86,621,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3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788,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70%。
- 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500,0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9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力诺转债”,债券代码“12322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力诺转债”自2024年2月29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转股股数为40,520股,公司总股本为232,450,52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80,577,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1,873,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3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一致,且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80,577,165股,占公司总股本34.6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577,1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14%。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2名。
- 具体解除限售情况:
- 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总数72,335,407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72,335,407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15,335,407股。
-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总数8,241,758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8,241,758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8,241,758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本次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80,577,165股,占公司总股本34.66%;无限售条件股份151,873,355股,占公司总股本65.34%。
-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0%;无限售条件股份232,450,52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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