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彩虹集团(003023)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3)川0108民初15359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四川步步某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某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2,413.87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22,413.87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从2023年1月31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成都某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成都某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四川步步某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步步某某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3年9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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