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禾丰股份(603609)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辽0113民初4641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黑龙江省宝泉岭某牧业有限公司、李某兰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连带给付原告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053335元; 二、被告黑龙江省宝泉岭某牧业有限公司、李某兰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连带给付原告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053335元的逾期付款损失(以7053335元为基数,从2024年4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李某兰
- 被告:黑龙江省宝泉岭某牧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玉兰牧业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6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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