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月5日思美传媒(00271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处罚字〔2023〕3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3 年 11 月 27 日 12 时 50 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 “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 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 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 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 方微博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28 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 息。 思美传媒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12:50 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 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月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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