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4日科林退公开信息显示,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杜简丞、总经理张曼奚、非独立董事武宏光、独立董事张帆、独立董事朱星文、监事会主席祝金甫、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一岚、职工代表监事郭敏、涂荔文、李根旺、顾攀、唐丽君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科林退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17,001.23万元,其中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即媒体平台推广、投放优势分析等广告投放业务)实现收入约7,527.26万元。科林退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收入,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营业成本6,719.35万元,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科林退2021年度开展的技术研发服务业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均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确认的相关营业收入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收入,应当予以扣除,但科林退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均未扣除相关收入,前述文件涉及的营业收入扣除金额披露不准确。(三)未配合本所监管科林退未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并落实本所相关监管函件(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76号、〔2023〕第69号、第91号)关于在2023年2月1日前核实、整改2021年度应当予以扣除的营业收入情况,重新编制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披露相关文件和公告的要求,未履行报告、公告和回复本所问询的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杜简丞、时任财务总监代董事会秘书李根旺、总经理张曼奚、董事武宏光、独立董事朱星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涂荔文、唐丽君,独立董事顾攀、张帆,监事祝金甫、郭敏,时任监事王一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四、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杜简丞、时任财务总监代董事会秘书李根旺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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