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扬帆新材(300637)10月3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你好,贵公司于5月披露减持计划,望贵公司及时披露减持情况
扬帆新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严格依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投资者: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5月16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90,0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0%,请问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减持完毕?
扬帆新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严格依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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