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01555.HK)发布公告,内容有关开曼群岛大法院指示召开该公司的安排债权人会议,安排会议已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7时正(开曼群岛时间)假座190ElginAvenueGeorgeTownGrand Cayman KY1-9001CaymanIslandsWalkers办事处及透过网络直播召开及举行,持有表决权安排申索本金共计2.385亿美元(占有表决权安排申索金额99.53%)的安排债权人表决赞同安排。因此,安排已获得必要的安排债权人批准。安排须待法院事后批准后方可生效。
MI能源(01555.HK)公司简介: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和天然气业务。该公司通过三个业务部门运营。中国部从事销售原油业务。哈萨克斯坦部从事销售原油及天然气业务。美国部从事销售页岩油及天然气业务。该公司通过其子公司还在中国从事研究及技术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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