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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董秘回复:销售费用包括市场活动推广费、广告费、销售人员工资、差旅运杂费等其他费用。公司营销模式的核心竞争优势在于络病理论指导下的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公司的专利产品均为络病理论指导下研发的产品,具备确切的临床疗效,并经过国际公认的循证

证券之星智库 2021-09-15 15: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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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09月1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药企的销售费用普遍过高,贵公司也不例外。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不是应该主要用疗效和信誉带来销量,而非用大量资金来推广?

以岭药业董秘:投资者您好。销售费用包括市场活动推广费、广告费、销售人员工资、差旅运杂费等其他费用。公司营销模式的核心竞争优势在于络病理论指导下的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公司的专利产品均为络病理论指导下研发的产品,具备确切的临床疗效,并经过国际公认的循证医学评价方法对其临床疗效做出权威评价,从而形成学术推广的独特优势。络病理论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具有很强的差异化优势,能有效提高目标客户对产品的认知度。公司的推广人员通过对产品的深入认知,同时借助多种形式的学术会议,推广络病理论及专利产品的特色优势,提升临床医生认知度,从而带动和规范临床科学合理使用来治疗相关疾病。感谢您的关注!

以岭药业2021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58.96亿元,同比上升31.41%;归母净利润9.64亿元,同比上升34.99%;扣非净利润9.29亿元,同比上升34.37%;负债率38.91%,投资收益185.18万元,财务费用933.77万元,毛利率64.72%。

以岭药业主营业务: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塑料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长为吴以岭。吴以岭先生,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河北省中西医结合医药研究院院长、河北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医络病学学科创立者和学科带头人、中医心血管病专家,担任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副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络病分会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委员、本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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