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厦门钨业就豫鹭矿业钨生产事宜提起仲裁 洛阳钼业回应

洛阳钼业针对“厦门钨业就豫鹭矿业钨生产事宜提起仲裁”一事发布声明称,2001年,公司与厦门钨业签署有关豫鹭矿业的合资合同,并未对钨开采配额总量控制指标有过明确的约定。公司无义务将豫鹭矿业生产、经营钨产品所需的钨矿开采总量指标纳入公司的管理指标范畴。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就钨矿开采指标配额进行重申并进行更严格的合规监管。实际执行中,豫鹭矿业长期无依据占用公司的钨配额进行生产、销售活动。公司今年主动与厦门钨业沟通,指出有关尾矿供应等相关约定实际已无法履行,希望协商调整合作模式,但厦门钨业始终拒绝。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洛阳钼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