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股份公告,股东徐旭东、旭日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旭成投资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3.9593%;旭成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1.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