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19日丨吉林森工(600189.SH)公布,2020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森工集团”)的告知函:“森工集团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中院”)送达的(2020)吉01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吉01破申45号《决定书》。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决定书》,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大连三林木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森工集团进行司法重整的申请”。
此次司法重整范围不包括上市公司。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