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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转让协议完成过户,宜华健康收关注函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3-24 13: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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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资本邦讯,宜华健康(000150.SZ)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针对宜鸿投资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过户的原因,达到股权过户条件却长期未过户,深交所要求宜华健康说明相关情况。

事件回顾:

宜华健康2020年3月21日披露《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2018年拟以10,430万元价格收购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鸿投资”)所持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博爱”)7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持有宜鸿投资60%股权。2018年12月20日,宜鸿投资收到达孜赛勒康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8,512万元,已达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过户条件。

因宜鸿投资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过户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达孜赛勒康拟终止收购玉山博爱70%股权,宜鸿投资需归还达孜赛勒康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共计1.05亿元。因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拥有对宜华健康的债权3.16亿元,宜华健康拥有对达孜赛勒康的债权5.33亿元,公司拟将上述债权债务进行抵消,抵消后宜鸿投资对达孜赛勒康的负债清偿完毕,宜华集团拥有对宜华健康的债权、宜华健康拥有对达孜赛勒康的债权同时减少1.05亿元,宜华集团新增对宜鸿投资的债权1.05亿元。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宜华健康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说明宜鸿投资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过户的原因,达到股权过户条件却长期未过户,宜鸿投资已收到的股权转让款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要求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2018年年报显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玉山博爱股权由达孜赛勒康受托管理,2018年确认的托管收益1,121.16万元。要求说明宜华健康对玉山博爱托管事项的会计处理,并说明本次终止收购对宜华健康相应会计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的影响。要求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说明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拥有对宜华健康的债权3.16亿元、宜华健康拥有对达孜赛勒康的债权5.33亿元的形成原因及明细,相关债权发生时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要求会计师对上述债权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说明宜华健康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以及宜华健康认为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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