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高瓴完成格力电器15%股权转让合同签订2019年12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
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比例约为1:1。其中:自有资金来源为各合伙人出资,合伙人合计认缴金额为人民币218.50亿元。自筹资金为5年以上期限银行贷款(3年内无需还本)。后续国资委、珠海市政府、深交所陆续完成审批流程后股权过户,锁定期三年。
点评:
持股结构&董事会席位分析:管理层持股比例将大幅提升,依旧掌握实际经营决策权管理层实体最终持股比例将达到1.665%,其中95%为董明珠持有,交割后将另外推动不超过4%总股本的股权激励。管理层实体格臻投资(董明珠持股95.48%)作为LP认缴珠海明骏13.9亿元的出资额,约占出资总额的6.38%;同时拟在6个月内受让珠海博韬持有的10.3亿出资额(总出资额4.72%)。因此,管理层实体合计认缴珠海明骏出资总额的11.10%,即公司总股本的1.665%。此外,管理层实体将享有珠海贤盈(珠海明骏的唯一GP)GP收益的41%,GP收益中的8%也会拿来奖励管理层及员工。
同时在交割完成后,珠海明骏将推动上市公司层面总额不超过4%的公司高管和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若考虑4%的股权激励后,公司管理层+京海担保的持股比例合计将接近15%。此外,珠海贤盈在珠海明骏LP转让其权益时可以指定特定主体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