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周健 记者 邵好)东方环宇7月30日晚公告,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参与竞买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根据新疆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书面确认,上市公司已被确定为受让方,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
根据公告,此次伊宁供热80%股权转让的挂牌价,以伊宁供热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9.78亿元,扣除伊宁供热给伊宁国资分配的利润1.05亿元的基础上的80%,为6.98亿元。由于只有东方环宇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所以最终交易价格为挂牌底价——6.98亿元。
资料显示,伊宁供热主营业务为城市集中供热,业务经营所在地位于新疆伊犁州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东方环宇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全部营业收入均在新疆昌吉市获得,公司自上市以来,除了加强现有业务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外,积极寻求外延式的扩张机会。
东方环宇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覆盖区域将扩展至伊犁州,有利于公司通过地域扩展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跨越式发展。另外,此次交易完成,公司供热业务板块收入占比将有所提高,有利于推动公司由城市燃气供应商向城市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商进行战略转型。
东方环宇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3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45亿元、4.19亿元及1.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97亿元、0.94亿元及0.20亿元。本次交易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