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向红)6月2日,江苏省盐城市政府通报了辉丰股份环境违法案的最新情况:截至5月21日,辉丰股份除环保车间外,其余所有生产车间全部处于停产状态。另外,有7名员工涉嫌环境违法犯罪已被逮捕。
今年3月,环保部门检查发现辉丰股份及其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高浓废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4月17日,盐城市环保局对公司水煤浆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投运等9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164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罚款10万元;对辉丰股份子公司科菲特和明进纳米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罚款62万元和14万元。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对辉丰股份12项环境违法行为合计处罚286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罚款20万元。大丰区环保局还责令辉丰股份及子公司全面停产整改。
截至5月21日,辉丰股份除环保车间外,其余所有生产车间全部处于停产状态。科菲特公司和明进纳米已全面停产整改。针对辉丰股份及子公司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其中7人被逮捕。据了解,被逮捕的7人中,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季自华,子公司华通化学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奚圣虎等高管。
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也于日前对公司18名董监高进行立案调查,被调查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仲汉根,董事兼副总经理季自华,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晓东,董事李萍、张建国、姜正霞,独立董事茅永根、周立、夏烽,监事卞祥、季红进、王彬彬,副总经理陈健、杨进华、奚圣虎、金文戈、顾国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永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