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洪城水业控股子公司签署特许权协议及补充协议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8-03-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证券网讯 洪城水业3月1日晚间披露,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与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签订了《营口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营口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该存量项目采用移交-运营-移交(TOT)的方式,增量部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即:存量部分产权归政府所有,辽宁洪城环保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获得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满,将特许经营权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增量部分:辽宁洪城环保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获得增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权力,特许经营期满,将项目资产和特许经营权一并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特许经营期满后,辽宁洪城环保需将存量部分的特许经营权和增量项目的产权及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公司称,营口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公司对其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胡心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洪城环境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