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规”影响力正不断在上市公司层面显现。
2月26日晚间,越秀金控(000987)披露宣布修订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重组方案中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规模由不超过5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28.4亿元。需要注意的是,越秀金控的配套发行规模并未突破新规中的“总股本20%”红线,“定价基准日”标准的改变才是公司不得不修订方案的核心因素。
按照原发行方案,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定为13.16元/股,发行数量为3.799亿股,配套发行比例占公司总股本22.24亿股的17.08%。
乍看起来,越秀金控的配套融资方案并没有触及再融资新规中的“总股本的20%”发行上限,但真正对公司重组方案造成影响的是新规对“定价基准日”标准的改变。
本次再融资新规中,为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化定价机制的约束作用,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牵一发而动全身”,越秀金控不得不重新修改配套融资的方案使之满足新规的要求。新方案中,公司将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配套资金总额缩减至28.40亿元。
同时,由于募资规模的缩水,原先的10家发行对象也相应需要调整。公司宣布,仅保留广州越企、广州越卓、佳银资产、贯弘长河4家发行对象参与定增,并与剩余6家对象签署解除协议。需要注意的是,本次退出定增的温氏投资是温氏股份(300498)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