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6年11月22日公告,因城市建设需要,公司位于宁波江北区庄桥街道李家村土地被列入李家村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2016年11月17日,公司已与房屋征收部门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江北区庄桥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签订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2016年11月21日,公司已收到拆迁补偿款人民币4550万元,剩余补偿款39.9003万元将在征收实施单位验收后予以支付。
【事件点评】:
上述拆迁补偿款在扣除土地成本及相关费用支出后,将确认为2016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对当期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