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6年7月20日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常州诺亚通知,常州诺亚控股股东北京灵光的股东上海晶美、胡小星于7月18日分别与陈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陈华以现金出资8,000万元收购上海晶美持有的北京灵光40%股权,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收购胡小星持有的北京灵光10%股权。收购完成后,陈华将持有北京灵光50%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40,457,206股,持股比例20.23%。股权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华。
【事件点评】:
公告披露,陈华看好光伏产业中长期发展前景、有志于借助上市公司在光伏领域已有的成熟技术、产销渠道及资本运作平台快速进入光伏产业领域。因此,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长远发展有利。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近期处于上升通道之中,主要均线多头排列,RSI向上探升,投资者可适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