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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签署生物质发电协议,业绩后续增长强劲

来源:东北证券 作者:龚斯闻 2016-07-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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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7月12日,公司公布了关于签署《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点评:接连签订生物质发电协议,业绩有望后续发力。1)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总额约3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6月初,公司先后与河南虞城、延津、内黄三县陆续签订了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框架协议。三个项目都将有效解决本地区秸秆焚烧、农副产品加工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陆续签订的框架协议丰富了公司的项目储备。2)目前公司已投运165MW项目,其中满城热电项目将带来约1.5亿净利润(年化)。未来受益于优惠政策、燃料成本控制和热电效率的提高,公司盈利可期,后续发力强劲。

农林生物质热电行业资源丰富,公司积极布局热电联产领域。据发改委《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知,确立了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3000万千瓦的发展目标。此外,国家将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及检测认证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公司近几年大力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凭借先发优势,多地布局热电联产项目。至2015年,公司已投产、建设及筹建的项目达19个,覆盖广东、山东、黑龙江、吉林、河南、河北多个省份,概算总投资超过60亿元。

管理层股权激励+控股股东全额认购,看好公司未来前景。1)7月2日,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16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早在2014、2015年发布两期股权激励方案,14年股权已全部解锁,15年第一批股权已经解锁。2)公司定增6.2亿用于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控股股东何启强和麦正辉拟分别认购4.09和2.11亿元。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发展彰显强烈信心。

估值与财务预测:预计公司16-18营业收入为21.70、35.94、42.03亿元,归母公司净利润为1.52、2.59、3.05亿元,EPS分别为0.42、0.72、0.85元。考虑到公司生物质发电和供热业务增长有保证,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传统能源价格下降;项目拓展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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