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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拆借违规 监管层约谈新力金融高管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阮润生 2016-05-25 10: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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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在停牌筹划重组的新力金融(600318)日前受到监管层关注,通知将对上市公司高管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而事起为资金拆借违规问题。

证券时报·莲花财经(ID:lianhuacaijing)记者获悉,安徽证监局近日发文称,新力金融高管与子公司资金拆借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长徐立新、总经理荣学堂、董事会秘书桂晓斌被要求5月26日到安徽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经查,2015年9月10日,公司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荣学堂、桂晓斌借款1087.96万元、746.18万元;2015年9月16日,德润融资向两位高管归还了借款。

归还借款当天,荣学堂、桂晓斌又分别向子公司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771.54万元和1010.02万元,2015年9月23日两位高管向德善小额贷归还了借款。

安徽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徐立新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3位高管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新力金融前身为巢东水泥,新力投资去年成为控股股东。业务方面,除了剥离水泥业务,公司去年2月公告置入了五家类金融公司股权,共计作价16.83亿元购买德润租赁60.75%股权、德善小贷55.83%股权、德合典当68.86%股权、德信担保100%股权、德众金融67.50%股权,转型类金融公司。本次被监管层“点名”的子公司,也正是收购标的。去年11月,上市公司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显示,两位高管也均在这两家子公司任职。

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去年关联方资金拆借中,荣学堂和桂晓斌各发生了1859.5万元和1756.2万元资金拆出,与本次监管层调查拆借资金金额相吻合。上市公司并未就资金拆借金额、用途等进行公告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中,上市公司首次对位列第三大股东的“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了穿透式披露,荣学堂、桂晓斌等19位高管参与认购。有猜测上述资金拆借与高管认购资管计划有关。对此,记者尝试联系桂晓斌,但是截至发稿,电话、短信均未回复。

回溯公告,去年6月,原大股东昌兴矿业向华泰证券资管和张敬红协议转让全部所持股份,其中,华泰证券资管受让26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张敬红持有7.06%。随后7月,华泰证券资管收到《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原公司第一大股东昌兴矿业转让股份已经登记入“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名下,共计份额4.5 亿份。其中,荣学堂、桂晓斌分别持股0.74%和0.7%。

不过新力金融当天并未公告转让价格,倒是港股昌兴国际(00803.HK)当时公告了上述转让事项,总价款7.46亿元(约9.32亿港元)。据此计算,本次昌兴矿业出让巢东股份的股权价格约合17.07元/股。而公司股票停牌前价格为26.84元/股,按照推测价格成本,高管参股的资管计划有较大浮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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