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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违规股东清空增持股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6-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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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减持承诺”解禁首日即抛售——

财信发展(000838,买入):违规股东清空增持股

财信发展(000838)近日披露了二股东北京融达投资公司 (下称 “融达投资”)的减持计划,其拟半年内减持1900万股。而3月2日,融达投资还曾“一口气”减持了123万股,而这部分股份也没有相关的减持提示性公告,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注意到,去年证监会发布维稳要求时,融达投资增持的股份数也是123万股。

抛股未能及时“刹车”受罚

去年10月份,证监会对财信发展二股东融达投资违规减持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据处罚决定书显示,融达投资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5年6月1日期间,通过深交所竞价系统减持国兴地产 (财信发展曾用名)股份累计达到1027.76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持股比例由17.42%下降为11.74%。

回看其减持历程,融达投资从2014年10月27日至2015年5月27日,已累计减持接近4.6%,随后,在2015年6月1日当天减持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1%,由此“越线”造成减持违规。其超额减持的部分对应127.7661万股,成交金额3383.84万元。

证监会认为,融达投资累计减持到达上市公司股本的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上市公司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股份的行为。基于此,证监会对融达投资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70万元罚款,两项罚款合计210万元。同时,证监会还对造成融达投资违规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处以罚款,单人罚款金额10万元或3万元不等。

违规后增持以“减轻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在去年证监会发布维稳要求后不久,证监会对外曾表示,违规减持大股东再增持可从轻处罚。证监会注意到一些超比例减持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响应证监会要求,采取补救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增持股票。

证监会一发言人说,对这种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行为,证监会在审理中酌情予以考量,并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增持的行为不影响对违法行为的定性。第二,实际增持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属于符合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为此,按照当事人实际增持的情况执行统一的、有梯度的从轻处罚幅度。第三,从轻处罚只限于对违法减持罚款数额产生影响,不影响对涉案主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

在此情况下,融达投资选择在去年8月27日与9月1日两次增持财信发展,共计增持123万股。融达投资还承诺道:“本次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增持的公司股票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

增持股解禁“次日”即抛售

然而,上述不减持承诺期于今年3月1日届满。而解禁的首日,融达投资便毫不犹豫选择“清空”去年增持的股份。

今年3月3日,财信发展披露,融达投资于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减持均价为57.48元/股。减持后,截至3月2日收盘,融达公司持有212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

对于上述减持,有投资者表示太过突然:“为什么二股东减持股份,没有提示(公告)?”对此,公司解释称:“融达投资此次减持的股份并非其持有的公司股改存量股,而是该公司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分别于2015年8月27日及9月1日增持的股份。”

不过,“清空”了增持股仅一周,融达投资拟再度减持。财信发展于3月9日披露公告称,因资金需求,融达投资自3月1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不超过1934.29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7577%。

融达投资为何持续大批量减持公司股份?融达投资手中持有的2124.70万股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如何进行减持?带着疑问,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多次致电公司证券部,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值得一提的是,在2月26日的互动平台上,一投资者质问财信发展:“我昨天电话贵公司电话,但是感觉明显被提前按传真键断掉,导致我对公司有些反感……神灵在上,诚实回答。”对此质疑,财信发展在平台回复称:“我们确实没有故意断掉。神灵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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