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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金融界 2016-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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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2月23日讯 亚太实业(000691,买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琼证调查字2015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查明,亚太实业投资持股企业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对质量索赔款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太实业2012年虚减净利润、2013年虚增净利润,2013年未计提所持济南固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2013年虚增净利润,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导致亚太实业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2013年虚减营业收入。

综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亚太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龚成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张芳霞、陈罡、王金玉、马世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安双荣、刘鹤年、张文生、李继彬、刘士诚。嘉宏林、李志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冯建辉、常琰、李淑荣、郑莉、王长征、兰秀金给予警告。

六、对梁德根、刘钊、殷广智、蔡文浩、郑金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以上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处罚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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