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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减持未披露 科泰电源股东及相关责任人被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璐 2016-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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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璐)科泰电源(300153,买入)2月17日晚间披露,公司股东科泰控股有限公司及董事严伟立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科泰控股违法减持未披露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科泰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截至 2014 年7月1日减持前,科泰控股持有科泰电源已发行股份的52.58%。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25日期间,科泰控股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科泰电源”1,400 万股,占已发行股份的5.9375%;其中,在2015年5月22日减持后,科泰控股减持比例达到科泰电源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未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于2015年5月25日继续减持。科泰控股减持“科泰电源”5%以后,违法减持的股份数为300万股,违法减持金额为5,391万元。

科泰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六条 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百零四条所述的违法行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严伟立。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科泰控股改正,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对科泰控股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转让行为予以警告,同时对科泰控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伟立予以警告;对科泰控股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限制期内转让行为处以27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310万元;此外,对科泰控股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伟立处以20万元罚款;对科泰控股限制期内减持行为,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伟立处以2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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