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5年8月26日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宜华公司”)27,58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580万元。转让后债务由广东宜华向华融资产公司还款,期限为24个月,抵押物为外砂新津河部分土地使用权。
【事件点评】:
梅州宜华公司将27,580万元债权出售给华融资产公司,主要是为融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伤害中小股东利益。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