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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与三峡集团深度合作,首个抽水蓄能项目落地

来源:齐鲁证券 作者:曾朵红,沈成 2015-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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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与三峡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公司控股股东福能集团于2015年6月18日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简称“三峡集团”)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一)为了更好地支持福建的跨越发展,实现双方企业做优做强,三峡集团在条件成熟时参股福能集团约40%股权,并积极推动福能集团整体上市。

(二)双方同意共同开发福能集团已获取的1GW 海上风电资源,其中在建石城渔港200MW 和莆田市平海湾F 区200MW 海上风电项目由福能集团控股,三峡集团参股开发;莆田市平海湾D、E 区共600MW海上风电项目由三峡集团控股,福能集团参股开发;福能集团配合三峡集团尽快开展该部分资源的前期工作;关于上述项目合资公司的设立、开发建设、运维管理等具体事项,由双方或实际出资的下属公司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共同负责向福建省另外争取2GW 海上风电资源。

(三)三峡集团引入福能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公司的改制工作(争取参股约20%);福能集团参股三峡集团浙江长龙山2.1GW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约20%股权;三峡集团注资10亿元参股福能集团控股的福能股份公司,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三峡集团有意愿与福能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企业并购基金,同时积极深化产业和金融领域合作。

(四)双方愿意充分利用三峡集团现有的国际业务优势,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合作开发在开曼群岛设立的三峡南亚投资公司的海外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具体合作方式由双方(或其关联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约定。

为避免同业竞争,预计上市公司为项目实施的主体:按照福能集团在《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福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实际经营上述协议涉及的、与未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如福能集团未来产生或出现上述协议涉及的、与未来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关的业务或商业机会,包括新建发电项目及发电资产并购等,福能集团将在符合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公司或者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针对上述协议涉及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关、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公司实施的业务或资产,福能集团可在与公司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代为培育;福能集团与公司约定业务培育事宜,应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福能集团在转让培育成熟的业务时,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央企三峡集团实力强大,新能源装机近5GW:为建设三峡、开发长江,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于1993年9月27日成立,2009年9月27日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三峡集团为国有独资与中央直属企业,注册资本金1495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资产总额4755亿元,营业收入630亿元。三峡集团的战略定位是以大型水电开发与运营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主营业务是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国际投资与工程承包、新能源开发、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三峡新能源是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承载着发展新能源、打造中国三峡集团第二主业的历史使命。截至2014年底,三峡新能源投产、在建的风电、太阳能以及小水电等新能源装机近5GW,资产总额超过330亿元。

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新蓝海抢占先机:此前,福能集团已获取1GW 海上风电资源,福能集团与三峡集团在此次协议中同意共同开发,其中在建石城渔港200MW 和莆田市平海湾F 区200MW 海上风电项目由福能集团控股,三峡集团参股开发;莆田市平海湾D、E 区共600MW 海上风电项目由三峡集团控股,福能集团参股开发。此外,双方共同负责向福建省另外争取2GW 海上风电资源。在国内海上风电逐步启动的背景下,公司以及控股股东福能集团已经走在了行业前列,在风电发展的新蓝海中已获先机,并有望成为A股海上风电运营的稀缺标的。

参股 2.1GW 抽水蓄能项目,首个水电项目正式落地: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明确提出,发电业务按照“大力发展新型清洁能源发电,做强做大热电联产业务”的思路,以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项目为发展导向,适时介入水能、核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此次福能集团拟参股三峡集团浙江长龙山2.1GW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约20%股权,是集团首个抽水蓄能(水电)项目。根据公开资料,浙江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安吉天荒坪镇和山川乡境内,计划安装6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1GW,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工程静态投资79亿元,总投资102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西电东送”提供配套。2014年12月1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同意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015年5月30日,项目勘探道路正式开工建设。

强强联合互为战略投资者,践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公司此前已发布增发预案(修订稿),拟以9.40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控股拟认购10亿元,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此次协议继续深化合作,三峡集团在条件成熟时参股福能集团约40%股权,并积极推动福能集团整体上市;同时,三峡集团引入福能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公司的改制工作(争取参股约20%),从而实现双方的强强联合、相互持股、互为战略投资者。此外,双方愿意充分利用三峡集团现有的国际业务优势与福建省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域的区位优势,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合作开发在开曼群岛设立的三峡南亚投资公司的海外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双方还有意愿共同发起设立企业并购基金,深化产业和金融领域合作。

热电、气电、风电、光伏、核电、水电全面布局,新项目凸显成长性:公司持有已并网热电装机1200MW(鸿山热电一期项目),筹建储备合计2816MW。公司持有1528MW 已并网气电项目晋江气电的75%股权,气价补偿方案已经落地,2015年盈利增长无忧。2014年底已并网的452.5MW 风电场盈利性极佳,在建、筹建447.5MW,储备超过1GW,积极开发1GW 海上风电已获先机。晋江气电1.17MW 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顺利并网,全资子公司福能新能源获得云南省保山市30MW 并网农业光伏示范项目的备案,宣告公司大举进军光伏领域,走出福建、布局全国。福能集团参股宁德核电(一期4台机组合计4356MW)10%的股权,2016年理论具备注入条件,上市公司参股4.6GW 华能霞浦核电10%的股权,上市公司参股600MW中核霞浦核电20%的股权(意向协议),预计未来不排除继续参股新项目的可能性。加上此次参股浙江长龙山2.1GW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约20%股权,公司各项电力业务全面布局,且大部分均有新项目落地,显示出公司强大的资源获取能力与执行力,未来成长性十足,不断增强公司的成长股属性。

电力资产注入已做承诺,公告首提福能集团整体上市:公司在2014年借壳上市时,福能集团已将大部分电力资产(鸿山热电、福能新能源、晋江气电)注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剩余电力资产(热电火电权益装机4077.27MW、宁德核电权益装机435.6MW)注入上市公司,未来有望为上市公司增厚10亿元的收益;根据历史经验和行业惯例,我们认为注入资产存在较大的增值空间。福能集团综合实力雄厚,已多年上榜中国企业500强,形成了以煤炭、电力、港口物流、建材、建工房地产、金融为主业,涉及商贸、纺织、化纤、酒店、科研、设计、医院、制药等行业,拥有包括福能股份、福建水泥等上市公司在内的全资或控股企业近40家。此次协议首提“积极推动福能集团整体上市”,较此前的电力资产整体上市更进一步,显示出福建省国资委与福能集团继续提升资产证券化率的雄心。

投资建议:在不考虑增发摊薄股本与集团资产注入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15-2017年EPS 分别为0.75元、0.90元和1.13元,业绩增速分别为19.2%、19.4%、25.6%,对应PE 分别为27.4倍、22.9倍和18.2倍。 预计2016-2017年公司将迎来新项目投产与集团资产注入高峰,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兼有国企改革、福建板块、一带一路、海上风电、核电、电改等多重主题,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上调目标价至32元,对应于2016年35倍PE。

风险提示:项目盈利不达预期;新项目投产进度不达预期;集团资产注入不达预期;融资不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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