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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控股股东转让公司55.12%的股权

来源:巨灵信息 2015-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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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简述】:

2015年2月25日公告,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通知,沙钢集团于2015年2月16日与境内自然人李非文、刘振光、黄李厚、李强、王继满、朱峥、刘本忠、燕卫民、金洁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沙钢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8,837,572股(占公司总股本1,576,265,552股的55.12%)。

【事件点评】:

沙钢股份是沙钢集团旗下的优特钢生产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是特钢,持有的淮钢特钢63.79%的股权是公司主要资产,受钢材行业产能过身、需求萎缩的影响;此次股权变动前,沙钢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182269558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00%,沈文荣先生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沙钢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沈文荣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沙钢集团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减持在沙钢股份所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性,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发生因沙钢集团主动减持而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该事件预计短期内对股价造成一定的波动,但不影响公司的经营。

【近两月机构评级】:

增持(长江证券、国金证券)

【技术点睛】:

该股今日复牌,停牌前股价处于上升阶段,建议积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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