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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商品住房预售、现房销售!多地新规出台

(原标题:事关商品住房预售、现房销售!多地新规出台)

近日,北京、上海、广东省广州市、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出台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相关实施意见。新规带来哪些改变,如何提升购房者安全感?

哪些新房能现房销售?

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都明确,以2026年8月28日作为时间分界点(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于8月2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此后新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现房销售。

  • 北京、上海两地明确要求,项目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即项目竣工,获取“大产权证”后,才可以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 武汉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还应制定现房销售方案,报市住房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现房销售方案组织销售。

  • 广州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竣工验收、水电气配套验收后可办理现房备案;同时鼓励企业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再销售。

新房预售有哪些新规?

  • 北京、上海、广州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单体建筑都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才能预售。
  • 武汉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主体结构应完成屋面结构层混凝土浇筑,确认达到封顶工程形象进度后,项目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

明确定金上限

  • 北京规定,购房定金合同,定金一般不超过总房价款1%。上海规定,购房定金合同,定金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同时两地都明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

  • 广州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购房定金合同应约定定金金额、商品住房售价、交付时间及不能按期履约的责任等。

  • 武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并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定金原则上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5%。

四地都明确,房屋销售定金将受到全额、全过程监管。

  • 北京、上海、武汉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现房销售定金纳入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管理,由本地住房交易监管机构监管。

  • 广州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购房人支付的现房定金全部存入定金监管账户,监管期间定金不得使用。

此外在政策协同方面,四地还推出一系列举措:包括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商品住房项目工程质量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好房子”建设;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等。

整体来看,本轮四个城市住房销售政策新规的关键词,都包括抬高预售门槛、加强资金监管,逐步推进现房销售等内容。新规的落地,有望为购房者提供更多安全感。

来源:央视新闻

责编:刘珺宇

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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