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70 号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8500 万元至-19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28600 万元至-19100万元。2026 年 4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35789.56 万元,经审计扣非后净利润为-35695.24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业绩与实际业绩 差异较大,且未能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6.2.1 条、第 6.2.5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5 月 1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