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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不履行岗位职责 解聘副总经理周蕙

(原标题:振芯科技:不履行岗位职责 解聘副总经理周蕙)

4月28日晚间,振芯科技(300101)发布公告,4月27日,该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周蕙女士的议案》,且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振芯科技董事会决定解聘周蕙的副总经理职务。

公告显示,经振芯科技董事会审议,鉴于副总经理周蕙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执行董事会决议,不再适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振芯科技董事会决定解聘周蕙女士的副总经理职务。

资料显示,周蕙于1982年出生,拥有西南民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3月,周蕙加入振芯科技,历任总工程师助理、技术协作部封装工程师、工艺工程师、生产管理部副主任、人力行政部主任等职务。

据悉,本次解聘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截至此公告日,周蕙未持有振芯科技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振芯科技公告称,此次解聘事项系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保障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而作出的决定。周蕙被解聘后,除担任振芯科技全资子公司成都国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外,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振芯科技已对周蕙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此次解聘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在此次解聘事项中,振芯科技董事会有5票同意,3票反对。其中,董事谢俊、杨章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共同反对理由为本着公司经营团队稳定、审慎、公正原则,反对此议案。

此外,独立董事李毅也投出了反对票,并给出了更为具体的反对理由。

李毅认为,此次审议解聘周蕙女士的议案中未包含她此前提交的履职情况说明、以及她对上级工作要求的回复,而这两份函件已较完整说明了她的履职经过和公司相关制度;会前及会中,李毅曾建议就周蕙的申辩内容进行现场核实与沟通,但未被采纳,其陈述与申辩未能充分听取,解聘认定存在单方面判断,可能给公司声誉和利益带来不必要的风险;目前事实尚未充分厘清,她的履职行为是未尽到勤勉义务,还是她仅是按公司作为特许企业的现有规章制度正常履职。综上,本着审慎履职原则,兼顾公司制度维护与经营团队稳定,李毅反对此次解聘议案。

不过,振芯科技公告指出,此次解聘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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