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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法院裁定重整,10月草案被否,杉杉股份控制权会变动吗?

来源:投资时报 媒体 2025-11-05 14: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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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月法院裁定重整,10月草案被否,杉杉股份控制权会变动吗?)

近日,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集团的重整计划(草案)遭遇否决,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均未通过该草案 



投资时间网、标点财经研究员 吕贡 

控股股东重整草案被否,后续会如何?

2025年11月3日晚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杉杉股份,600884.SH)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此次表决中,债权人分组对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对该草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期已于10月30日17时届满。

经债权人和出资人分组表决,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通过了这一重整计划(草案),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均未通过该草案,因此,该草案未获表决通过。后续,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推进重整工作。

杉杉股份方面表示,公司业务独立完整,具备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此次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

不过,杉杉集团、朋泽贸易能否顺利推进并完成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引发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

信息来源:公司公告 

早在2025年3月20日,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便被鄞州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6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经遴选,确定新扬子商贸、新扬船、TCL产投和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为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的重整投资人。9月29日,杉杉集团、朋泽贸易、管理人(系鄞州法院指定的该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与前述重整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重整投资人计划通过“直接收购+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剩余保留股票表决权委托”三种方式,合计取得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有的杉杉股份23.36%股票的控制权。重整完成后,新扬子商贸的实际控制人任元林将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据悉,新扬子商贸为扬子江金控旗下的主要国内投资平台,目前对外投资企业达50余家,涉及金属、船舶、化工、投资管理等领域。

具体来看收购方式。其一,直接收购股票。新扬子商贸牵头和新扬船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本案投资人持股平台,由该平台以25.55亿元交易对价收购2.23亿股杉杉股份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9.93%;TCL产投则受让杉杉股份4370.09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应付价款金额接近5亿元,并与投资人持股平台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

其二,通过合伙企业收购。重整协议条款及草案经鄞州法院裁定批准后,新扬子商贸应当指定一家由其持股不少于90%且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为实现本案债权人债权清偿目的而设立的服务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收购2000万股杉杉股份股票,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0.89%。

其三,剩余保留股票的表决权委托。杉杉集团重整后保留的剩余杉杉股份股票,全部表决权将委托给投资人持股平台享有。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重整事项与杉杉集团所面临的资金链、债务压力密切相关。2024年下半年来,杉杉集团持有的杉杉股份部分股份,多次发生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截至2025年10月24日,杉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为4.84亿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1.24%,占公司总股本的21.54%;与此同时,朋泽贸易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为5354.48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09%,占公司总股本的2.38%。

此外,据杉杉股份2025年10月24日披露的公告显示,杉杉集团最近一年还存在债务逾期、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并于2025年3月20日被鄞州法院裁定与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根据近日最新进展,这一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中被否,后续能否顺利推进,仍然充满变数。

投时关键词:杉杉股份(600884.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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