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强化公司治理)
中访网数据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近日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及职责权限,以强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新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规定其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根据修订后的制度,拉卡拉董事会将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提名需经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并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资格审查。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行使相关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此外,拉卡拉要求独立董事每年提交述职报告,详细说明履职情况,并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公司将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包括专项津贴及责任保险,确保其独立行使职权。
此次修订旨在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加强内部监督,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监管要求。拉卡拉表示,新制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