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强化风险控制)
中访网数据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近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机制。新办法明确了融资审批权限分层管理,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强调对关联方担保的严格监管。
根据新规,公司融资行为按金额划分为三级审批权限:借款发生额低于上年度净资产20%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0%-50%由董事会审批;超过50%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对外担保方面,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均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特别规定,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拉卡拉要求对外担保必须提供反担保,并持续跟踪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若发现被担保人出现偿债风险,公司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新办法强化了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及风险变化,包括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破产等重大情形。
此次修订还明确了违规担保的追责机制,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违规担保解除前不得转让股份,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锁定。公司董事及高管需对违规担保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新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旨在通过制度化管控降低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拉卡拉表示,此次修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