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获审议通过,规范股东会运作)
中访网数据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近日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该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表决及决议等关键流程,并强调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股东会高效透明。
根据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则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规则还细化了股东提案权,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
在表决机制上,普通决议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则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特别指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公司持有的股份无表决权。此外,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尤其是大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独立董事时需强制采用。
规则还要求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并明确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公司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符合监管要求。该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毕得医药强调,未来将严格执行规则,确保股东会程序合法合规,同时配合监管部门及司法机构,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