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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深交所向神雾节能发出关注函称,有投资者投诉神雾节能前期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控股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等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违反《公司法》及神雾节能章程的规定。
对此,深交所要求神雾节能说明公司监事会《关于神雾集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96条、神雾节能《公司章程》第109条关于股东大会不得无故罢免董事、独立董事的规定,是否存在通过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的形式变相罢免公司独立董事或改选董事的情形。
神雾节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显示,公司拟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系列议案。
神雾节能未对现任董事邓福海、刘金课,独立董事李东、钱逢胜的任职情况进行说明,前述人员亦未提交辞职报告。
深交所要求神雾节能及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议案设置的合法合规性、在本届董事会尚未届满时进行换届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神雾节能《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此外,深交所要求神雾节能结合《公司章程》第40条补充说明,神雾节能控股股东是否享有依其所持股份数对董事会成员进行提名及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的权利,并核查神雾节能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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