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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晨鑫科技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8年度业绩预计由-6901.03万元至6667.65万元向下修正为-7.3亿元至-5.94亿元,修正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拟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3.5-4亿元;公司对刘德群的应收款项为7.71亿元,拟对其计提坏账准备约3-3.5亿元。
深交所当日就此对晨鑫科技发出关注函,要求其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壕鑫互联相关股东承诺壕鑫互联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600.71万元、1.91亿元和2.92亿元和4.01亿元。
2016年和2017年,壕鑫互联实现净利润9235.68万元和1.98亿元。
深交所要求晨鑫科技说明公司收购壕鑫互联形成商誉的具体金额;结合壕鑫互联近年来所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主要产品情况、盈利预测等方面,说明晨鑫科技2016年和2017年未对壕鑫互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而拟在2018年集中大额计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原因和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17年,晨鑫科技与刘德群签订《资产出售协议》,将拥有的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给刘德群。2017年11月17日,刘德群向晨鑫科技支付首期款8亿元。
截至目前,刘德群应于2018年内支付的第二笔款项1亿元和第三笔款项3亿元尚未支付,剩余款项3.71元将于2019年底到期,晨鑫科技拟对此计提坏账准备约3-3.5亿元。
深交所要求晨鑫科技结合刘德群自身债务情况、履约意愿和履行能力等,说明上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并结合晨鑫科技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说明上述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同时,深交所要求晨鑫科技说明公司对2018年度全年业绩进行预告时是否充分考虑了上述事项的影响、与修正后业绩差异大的原因,并详细说明晨鑫科技知悉上述事项的具体时点,以及晨鑫科技业绩预计修正是否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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