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股份股东质押300万股 用于股东个人借款300万元

来源:读懂新三板 2017-07-22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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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期限为2017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止。

(原标题:金塔股份股东质押300万股 用于股东个人借款300万元)

读懂新三板7月22日报道 金塔股份公司7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杨茂义质押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

公告显示,本次股权质押用于股东杨茂义先生个人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整。本次质押权人为吉林省吉煤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77.2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2.8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止。

公开资料显示,在本次质押中,股东杨茂义共持有公司7147.9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1%。截至目前,已累计质押5425.608万股,占总股本的28.32%。

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数据显示,金塔股份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为从事辣椒种子销售、辣椒种植及辣椒系列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2016年度,金塔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为4.63亿元,同比增长1.51%;净利润为3457.13万元,同比减少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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