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盛阳及实控人被天津证监局警告罚款60万元 或将摘牌

来源:挖贝网 2017-06-24 1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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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枫盛阳及实控人被天津证监局警告罚款60万元 或将摘牌)

6月23日,账号主体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的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发布”推送消息,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新三板挂牌企业枫盛阳(430431)因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其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资金占用事项,构成违规,天津证监局对枫盛阳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金玲给予警告,并各自处以罚款40万元、20万元。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枫盛阳相关问题由来已久。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刘金玲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及提供担保,已导致枫盛阳大部分财产及账户被查封冻结。

资产被冻结给枫盛阳业务发展带来致命打击,其基本业务已大幅萎缩。2016年上半年,枫盛阳营收2335.30万元,同比下降73.7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滑,为-1.88亿元,而2015年同期盈利1429.7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3.09元,而上年同期为0.27元。枫盛阳方面解释称,由于资金受限,无法及时满足客户的供货要求,从而产生恶性循环,导致收入及利润大幅下滑。

枫盛阳2016年半年报还显示,其资产总计8927万元,但负债为7866.69万元,负债率高达88.12%。

值得注意的是,枫盛阳主办券商华龙证券对其2016年半年报并不认可。华龙证券称,在半年报的审查过程中,枫盛阳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主办券商无法完成对其半年报的审查工作。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本次已不是枫盛阳及刘金玲第一次受处罚。

2016年5月19日,枫盛阳发公告表示,公司及控股股东刘金玲被天津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7年4月7日,枫盛阳公告披露公司被全国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6月23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枫盛阳及刘金玲名列其中。

另外,枫盛阳曾于2016年6月15日发公告表示,刘金玲因个人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立案侦查。

目前来看,枫盛阳的危机还远远没有结束。截止6月24日,枫盛阳仍未披露其2016年年报,离新三板年报披露大限6月30日仅剩5个工作日,如届时枫盛阳不能披露年报,或将因此被强制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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