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7月27日消息,近日奇致激光(832861)发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5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6日。
据了解,奇致激光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4.5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奇致激光表示,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奇致激光主要研发、生产和经营激光、强光类医疗及美容设备,向用户提供全面的激光/强光医疗和美容解决方案,包括高性能的设备、全面的技术支持和长期的临床支持等。2015年度奇致激光营业收入为1.43亿元,较2014年度1.16亿元增长了23.15%;净利润为2815.25万元,较2014年度1846.61万元增长了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