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取得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初步财务数据,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均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王兆春,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兆春、文彩霞、于志江,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