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杉杉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螺集团认购本次发行新股后,将导致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海螺集团已承诺本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且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其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