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杉杉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杉杉股份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0万元,用于年产1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螺集团,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海螺集团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