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也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各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对计划发表了意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