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师建华))
师建华声明被提名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声明人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承诺任职期间将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