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交所对汇森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27)六名董事的纪律行动)
联交所对汇森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27)六名董事作出纪律行动,包括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涉及人士为执行董事曾明兰、主席兼执行董事吴润陆、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炯和冯昭威,以及前主席兼执行董事曾明、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颜丽琼。上述董事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应联交所及证监会的调查函件,亦未配合相关问询,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09C条。其中,曾明兰更未遵从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发出的会面通知书。上市委员会认定相关董事未能履行职责,情节严重,故裁定其均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成员。若自本声明刊发之日起14日内,现任董事仍未辞去职务,则该公司股份将根据《上市规则》第2A.10A(2)(b)条被除牌。该制裁仅适用于涉事董事及该公司,不涉及其他现任或过往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