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行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先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11日成立执行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更有效地管理集团日常运作,并获授权监督公司业务及事务。执行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须不少于两名董事组成,公司秘书担任委员会秘书。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开会法定人数为不少于两名成员,会议通知须至少提前一天发出,除非全体成员豁免。委员会职权范围受公司章程细则规管。执行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履行指定职能,包括就政策制定提供建议、监督战略目标及风险管理政策实施、监督各业务单位运营、检讨组织与人事政策、推动管理层培训与发展、制定行为准则与合规手册、考虑公司秘书任免、检讨企业管治及合规情况,并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有权批准金额超过500万港元但不超过1000万港元的特定交易、融资及资本开支决策,前提是该等交易不属于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或重大交易类别。此外,委员会负责提出派息建议,审批银行账户开立与关闭、营运贷款及经营租赁等日常事务。会议纪录须妥善保存并及时传阅予董事会全体成员。
